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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有老下有小谈死太早说说集合70句

文心雕龙

【简介】感谢网友“文心雕龙”参与投稿,这里小编给大家分享一些,方便大家学习。

未见青山老昔人已白头散文随笔

很偶然,我点进了qq空间的历史,发现10年空间互动的常客,早已疏冷,点进她的空间,是一张张辨识度可怕的网红脸。更多的是“请申请访问或添加好友”,而我对着陌生的ID和头像根本记不起是谁

10年的时候,我为了M君的一句诋毁,赌气卯足了劲儿认真学习,乖巧地像个好学生,虽然很快就藏不住了,但我记得那时候十三月还是个可爱的小男孩,初三之前的成绩都没考过我(后来他成了我们高中的神话,高二直接去了中科大)。那年我初一,在新的班级感到孤苦无依,每日45度角仰望天空,幻想着若我去了当时小学直属的那个,我的朋友们都去了的那个初中,该有多快活。

甚至中考前夕,我咬着嘴唇和家长说,求你们帮我转下户口吧,我要去一中,我一定要去一中。我罗列出一中优于二中的条条款款,其实内心十分清楚,只因为M君确定了去一中罢了,后来毫不犹豫地去实验班也是同理。进入高中,他在隔壁,我想让他正眼看我一下,想让他改视对我的印象,我绞尽脑汁地和他搭讪,见他面迅速发动甜美微笑,直到他qq直言不讳地和我说,我令他感到厌烦,我心也就冷透了,回头看走过的那么长的路,为赌气,为不甘,生活仿佛一直只是为了某一口气而活,可惜我大概真的没有喜欢他。

14年的文案我还在为霓霓伤神,就算知道情愫虚幻,什么都不真实,深陷其中时总是难以自持。彼时我高一,新的环境令人无所适从,每天上学都心中惴惴,“总有刁民想害朕”,我的成绩根本跟不上,一落千丈,想方设法地逃避现实。霓霓在我记忆中一遍遍加滤镜,加特效,美化地十分美好,我记得走在漆黑冗长的.小巷里,手机在手心“叮”地亮起,令我雀跃不已,我们互相发着格韵不通的律诗,用千丝万缕的小暧昧彼此牵连。后来他说,我对你那么好,你居然都不联系我,我说,以后不要对不喜欢的女孩子那么好啦。

15年的时候和卷毛君,火速地在一起又分手。于他而言,我是一个可爱的恋爱对象。于我而言,喜欢归喜欢,可喜欢这玩意儿太虚幻,又各种不合适,我找不到能够坚持下去的理由。就像我一直坚持的那般,“如果不知道他什么时候会走,就当他已经走了。”于是我乱剑斩情丝,很是伤神了一阵,我也知道我伤了他。可我仅存的一丢丢愧疚感在他深夜电话骚扰、我高考前向我疯狂传递负能量、后来每次聊天捎带上秀恩爱之后,荡然无存。

17年,我大一,删了波斯猫的qq。我已经忘记了是怎么喜欢上他的,大概是在分班之后。说起来是非常奇妙的事情,因为本来我和他不会有任何交集,他是某个理科班的班长,沉默寡言,我喜欢他笑起来时呆萌的样子。同熟悉的人说起他,他们都当我日常花痴,开开玩笑罢了。

而我不知自己心意,仿佛只是单纯地好奇,好奇另一个世界的人是什么样子,缠着熟识的人打探他的消息,熟人们不堪叨扰,把我拉进了他们的讨论组,加到了他的qq,玩他玩的游戏,收集他的表情包。后来,他给恋人写的日记本传到了我的手中,我看他可爱的娃娃体失神,得知他们初中就在一起了。再后来,我在群里谈笑风生,日常看他秀着恩爱,竟觉得这就很好了。就像欣赏一幅画儿,所观即所有,另有良人高阁束之,我乐得潇洒抽身事外,也不强求自缚。

这潭死水生生被他突然的分手搅起了波澜。我的关心真心实意,替他着急,替他伤心,却不知从那一刻产生恍惚——这个男孩子你喜欢了一千多个日日夜夜啊,现在表白的话,他不会拒绝的吧,可…可你真的喜欢他么?喜不喜欢都无所谓了,我知道这不合适这不可能,我应该做个聪明的姑娘。十一要去黄山,原计划是南京中转,可一来我去过了南京,二来我对他念念不忘,硬是拂了同伴的兴,坚持去合肥中转。我很想走一走他走的路,看看他的城市,依旧无关风月。他说他也要去黄山,总要去一趟黄山的吧,计划未定,他高中时一个同班的女生一句话把他叫去了长沙,那一刻我坐在教室里大脑放空了整节课,胃里一阵绞痛,仿佛影院里一个被剧透了结局的观众。后来他大概是石乐志,深夜碎碎念,说他见她一阵恍惚,总觉如果没有和当时的女友在一起的话,大概会追她,他叨念了许多她的好。我觉得没意思极了,有些无缘的事情,何必强求呢,中学时代我没有遇见他,是被安排好了更好的前程在等待我吧,我这又是在做什么呢?那晚哭得厉害,然后发誓说,今世为此人的眼泪已经流得差不多了,不再为他哭泣,也就真的过去了,怎么看都觉得他稀松平常。只是他们一行人在长沙游山玩水,发的各种动态文案,我一个也没能点开看,眼中心中都刺痛。

他们总说,某某是我一生都难忘的人,我的人生至爱,我笑叹,凡人呐。

年少的时候读《洛丽塔》,食髓知味,仿佛我喜欢的,一直都只是爱而不得的那种感觉。我曾深夜抱着手机傻笑,也曾清晨在湿冷的雾气中抱着被子从梦中哭醒,历尽悲欢,平静下来却仿佛自己从未真正喜欢过什么人。我总是太轻佻地喜欢上喜欢一个人的感觉,那仿佛有某种诗意寄予其中——为赋新词,诗人总要伤春悲秋,要么贬官,要么不得志,要么家国破碎,爱而不得岂不是最容易的一种么,甚至都不需要客观造势,一个人就可以撑起大幕。当我走近他的时候,又清晰地感觉到,他不是我想要的,绝对不是,轻易地失了兴致。我偶尔写些酸溜溜的小诗,更多的胎死腹中,时常感觉才情深似海,豪气干云天,偶尔假装深情,骗得了自己的那种假装,可心中清楚,身侧无人配得上这份深情,那就不要浪费时间了。

我喜欢的人应当是个盖世英雄,他拨开人海来见我,或是我驱散云雾看清他,仿佛彼此已经矗立千年。若他看我看得明白而不逃离,我大概可以相信他很爱我了,因我的深沉、阴郁,我的热情、骄傲与乖张,甚至连沉默都独一无二,这天地间不可能有第二个完整的我了,若我看他看的清楚后依然兴味盎然,我也许是很喜欢他了,不为向现实屈服,也不为遣散寂寞,只为和他在一起走向天地洪荒,走向宇宙的尽头,去尝尝“那罐蜜里究竟有多少甜”,在短暂的生命里纵情狂欢。

情感散文:我似昔人,不是昔人

情感散文:我似昔人,不是昔人

有一次返乡,在我就读过的旗山国小大礼堂演讲,我的两个母校,旗山国民小学、旗山初中都派了学生来献花,说我是杰出的校友。

演讲完后,遇到了我的一些小学中学的老师,简直不敢与他们相认,因为他们都老得不是原来的样子,当时我就想,他们一定也有同样的感慨吧!没想到从前那个从来不穿鞋上学的毛孩子,现在已经步入中年了。

一位二十年没见的小学同学来看我,紧紧握着我的手说:“二十年没见,想不到你变得这么老了!”——他讲的是实话,我们是两面镜子,他看见我的老去,我也看到了他的白发,其中最荒谬的是,我们都确信眼前这完全改变的同学,是“昔日人”,也自信自己还是从前的我。

一位小学老师说:“没想到你变得这么会演讲呢!”我想到,小时候我就很会演讲,只是国语不标准,因此永远没有机会站上讲台,不断挫折与压抑的.结果,使我变得忧郁,每次上台说话就自卑得不得了,甚至脸红心跳说不出话来。连我自己都不能想象,二十几年之后,我每年要做一百多次的大型演讲,当然,这是我的老师更不能想象的。

我不只是外貌彻底地改变了,性格、思想也不再是从前的自己。但是,属于童年的我,却是旋岚偃岳、江河竞注,那样清晰、充满了动感。

今年过年的时候,在家里一张被弃置多年的书桌里,找到了我在童年、少年时代的一些照片,黑白的、泛着岁月的黄渍。

我坐在书桌前专注地寻索着那些早已在岁月之流中逝去的自己,瘦小、苍白,常常仰天看着远方。

那时在乡下的我们,一面在学校读书,一面帮忙家里的农事,对未来都有着茫然之感,只知道长大一定要到远方去奋斗,渴望有衣锦还乡的一天。

有一张照片后面,我写着:男儿立志出乡关,毕业无成誓不还。

那是初中三年级,后来我到台南读高中,大学考了好几次,有一段时间甚至灰心丧志,觉得天下之大,竟没有自己容身的地方。想到自己十五岁就离家了,少年迷茫,不知何往。

我是谁?

我从哪里来?

要往哪里去?

在人群里,谁认识我呢?

我看着那些照片,试图回到当时的情境,但情境已渺,不复可追。如果我不写说明,拿给不认识从前的我的朋友看,他们一定不能在人群里认出我来。

坐在地板上看那些照片,竟看到黄昏了,直到母亲跑上来说:“你在干什么呢?叫好几次吃晚饭,都没听见。”我说在看从前的照片。

“看从前的照片就会饱了吗?”母亲说,“快!下来吃晚饭。”

我醒过来,顺随母亲下楼吃晚饭,母亲说得对,这一顿晚饭比从前的照片重要得多。

生命的成长虽然有阶段性,每天却都是相连的,去日、今日与来日,是在喝茶、吃饭、睡觉之间流逝的,在流逝的时候并不特别警觉,但是每一个五年、十年就仿佛是河流特别湍急,不免有所醒觉。

看着两岸的人、风景,如同无声的黑白默片,一格一格地显影、定影,终至灰白、消失。

无常之感在这时就格外惊心,缘起缘灭在沉默中,有如响雷。

生命会不会再有一个四十年呢?如果有,我能为下半段的生命奉献什么?

由于流逝的岁月,似我非我;未来的日子,也似我非我,只有善待每一个今朝,尽其在我的珍惜每一个因缘,并且深化、转化、净化自己的生命。

憨山大师觉悟到“旋岚偃岳而常静,江河竞注而不流”的时候,是二十九岁。想来惭愧,二十九岁的时候我在报馆里当主笔,旋岚乱动,江河散流,竟完全没有过觉悟的念头。

现在懂了一点点佛法、体验一些些无常、观照一丝丝缘起,才知道要做一个不受人惑的人是多么艰难。幸好,选到了一双叫“菩萨道”的鞋子,对路上的荆棘、坑洞,也能坦然微笑地迈步了。

记得胡适先生在四十岁时,曾在照片上自题“做了过河卒子,只好拼命向前”,我把它改动一下“看见彼岸消息,继续拼命向前”,来作为自己四十岁的自勉。

但愿所有的朋友,也能一起前行,在生命的流逝、在因缘的变换中,都能无畏,做不受惑的人。

我似昔人,也非昔人散文

下午三小时课后,睡眼朦胧,驻足教学楼前,天色愈渐变暗,夕阳余韵残存。晚秋的黄昏似乎格外懒人,早早收敛了光与热,枝头偶传来低哑,短短叫了几声,昭示着黑夜的降临。正直下课之际,人声鼎沸,比肩接踵,沉重的心情也变得明亮起来了。

耳目交错,灯光筹措时,一辆车自眼前行驶而过,杂乱的路面上,走的、骑的.、说的、笑的顿时成了井然有序的线条,时空好像定格在这瞬间了,脑海闪现出和此时极其相似的一幕。看着这一切,心底生出一种感动,面对此时此景,思绪往往超然于物外,不知几何了。在异国他乡仿佛穿越时空回到了曾经,“夜凉吹笛千山月,路暗迷人千种花。棋罢不知人换世,酒洒无奈客思家。”这一刻,仰天长叹,泪流满面。

故乡犹如一卷画,是握在手里的乡愁,书卷开来仿佛置身故里,一草一木尽显眼前。卷起盈盈一握,在复杂的心情都在刹那间凝结成一颗赤子之心,坦诚放光。心中的这卷故乡图,陪伴着度过了多少时间,淌过多少流年多少里程,流过了多少归子的哀愁与思念。

有时想念家乡,想着这河、这山、这人,但心里明白此时自己并不真的需要这些,也更不必穿过千山万里,只要有那幅画——故乡的画卷,便就足够了。就像一首词里写的:“楼外翠帘高轴,倚遍阑干几曲。云淡,水平,烟树簇,寸心千里目。”不管走到哪里,都是浮天沧海远,万里眼中明。

会有一些时刻,在时间隙缝里,我们做一件事、说一句话、看到一个东西,也许我们都太过敏感,就会在那一刻觉得似曾相识,像是重温像是预习,重温着提醒我们不要忘记了,预习将要发生着种种平凡与美好。

有时会期待这种感觉,便会生出一种感动,热泪盈眶,不知缘由。

时空与我,在生命的历程上起着无限的变化。

林清玄说人世间的情爱,少而能有永远如新地穿在岁月的河流,往往是岁月走过,情爱也在其中流远,远到不能记忆青衫,远到静海无波。可是,有些东西它是不以岁月的洗涤就会消散的,那些你印象深刻的东西依然历历在目,不掺杂流年的斑驳,熠熠生辉。也许有天会显现出来,施以某种载体,那种超然的力量让你心生欢喜,而这些也会一直陪你走过岁月的步迹。

我们也就在这一次次的感动之后,诠释着生命带给我们的美丽与纯真。在流逝的岁月里,让我们善待每一段回忆,沉浸每次邂逅与留白。

未来的日子里,我似昔人,也非昔人却泯然于己。但有一种情怀,让我一直就是我自己。

找个有趣的人白头偕老散文

前几年有读者问香港作家蔡澜,女孩子最珍贵的品质是什么。

蔡澜回答的很简单:“娴淑,调皮。”

蔡先生对于女人的见解发表了很多,多到已经被人整理出了两本不大不小的小册子。我理解他这句话的意思是可爱的女人不仅要待人柔和,而且要有幽默感,有生活趣味。大概是和这样的女人在一起,舒坦,不累。

清代人蒋坦写的《秋灯琐忆》里,他的妻子秋芙就是个有趣的人。秋芙酷爱下棋,她棋艺不精,但是又常常拉着蒋坦下棋直到天亮。有一次,她把下注用的钱都输掉了,蒋坦笑她赢不了。秋芙不服气,堵上自己佩戴的玉虎,结果这局眼看又要输,她便耍赖使唤怀里的小狗爬到棋盘上搅局,蒋坦拿她没办法,而这也成为蒋坦后来枯槁暮年的亮色回忆之一。

有趣的人一般都是心思单纯的人,心底有愉悦,对于得失没那么计较。有时候耍点小赖皮,其实很自律。有趣的女人不是只会笑不会哭,她们哭点很低,笑点也很低,因此很好哄,也很喜欢哄别人。

林语堂曾说,《浮生六记》里沈复的妻子芸娘是中国文学史上最可爱的女人。她的不俗之处在于,即便是夫家没有给她提供足够好的物质生活,她也能够把琐碎的生活过得快乐无比,一蔬一饭都能自得其乐。群居的时候不哀怨命运,孑然自处的时候随顺喜乐,无论被这个时代怎样对待,都可以找到平凡的乐趣。

沈复生于清乾隆时期,正值太平盛世。他虽出身于小康之家,但是因为没有功名,和芸娘结婚后同父母关系处得又不是很融洽,于是经济上过得是凄凄惨惨,经常要依靠亲友的接济生活。芸娘性格柔和,相貌秀丽,喜欢穿素净的衣服,擅长绣工,布鞋做得尤其好,家里缺钱缺酒或者要报答别人恩情的时候,她就拿自己的手工出去卖,或者作为报答回馈给别人。芸娘对于做饭有天分,给她几样寻常蔬菜,她一定可以做出不俗的`口感。

有一次沈复插了一盆花,但是总觉得不够生动,芸娘看他苦恼,于是找来小蝴蝶和些许小昆虫,用细细的丝线缠绕在花木的茎干上,这神来一笔,见者无不称赞沈家的盆景有奇思妙想。

芸娘守规矩,但不假正经,侍奉公婆是本分,外面的世界她也很好奇。有一年她想去看庙会,可是碍于是女子,于是和夫君稍微一商量,瞒着婆婆,在家里偷摸把眉毛画粗,戴上帽子,微微露出鬓角,穿上夫君的衣服,扎紧腰带,脚踩时兴的男士蝴蝶履,拉起沈复一起去逛庙会。

有趣的女人是捕手,敏捷地捕捉着生活中的美。芸娘自然是一个有趣的姑娘,她的能力在于她可以把最琐碎乃至最落魄的生活过得生机盎然。尽管生活对她严厉,她依然勤快地捕捉着美好,这是中国古代士人讲的“趣”,这个趣是宠辱不惊,是不以物喜不以己悲,是虽在陋巷,人不堪其忧,亦不改其乐。

心中有诗意,因此微笑;心怀有智慧,因此常感恩;胸中有大欢喜,故而从不怨天尤人。

和这样的人在一起,不会害怕,每天醒来都像是新的,因为她们对于生活的热爱充沛了生命,就像是红酒注入了高脚杯。

像是三毛一样,住在撒哈拉也可以把生活过得很好玩。于是我想与这样的人为伴,就算是身处黄沙漫天的沙漠,也不会觉得闷。

就找个有趣的人白头偕老,然后把日子经营得红红火火。容貌总会改变,面颊不可避免要松弛,可是对于生活的趣味则如同一技傍身,学习不来,学会了就丢不掉。即便是生活处于不如意,粗茶淡饭不要紧,朋友散场没关系,兵荒马乱也无所谓,和这样的人在一起,一盏红烛,一杯烧酒,可饮风霜,可温喉。

这个世界上一切都会消失,脸蛋,胸脯,金钱,权势。唯有对于生活不计回报的热爱不会朽坏。

当人有趣时,世界也会帮他的。

王小波说:“一辈子很长,就找个有趣的人在一起。”

微斯人,吾谁与归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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